|
舞蹈文化能否进行文化产权交易?
冯京三
看了一些关于“文交所”的文章,感觉这种推动文化艺术发展的模式,很有前景。问题是,现在文交所搞的都是物质性的文化艺术品交易,为什么不能进一步打开思路进行非物质文化艺术品的交易呢?
《南京小拉舞》是一个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国现代交谊舞的舞种,是深得广大人民群众喜爱的一个创新文化产品。从发展前景上看,他的价值不会亚于任何一件物质的文化艺术品。如果能进行规范的文化交易操作,毫无疑义,其增值潜力不亚于任何物质性的文化艺术品。可惜中国的“文交所”,现在似乎还缺少具有这种想象力的人。
本人的全部精力都扑在中国现代交谊舞的研究和创作上了,对金融、文化交易都不懂,一心无二用啊。但如果能和金融界、文化交易界的专家合作,我负责提供交谊舞创新品牌产品,他们负责这些品牌产品的金融交易,其前景必然大有可为。
期待着有想象力的金融界、文化交易界的有识之士。